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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法治标杆 打造“省会样板”

2020-11-25

2015年至今,南京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及全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对标《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精准发力、持续创新、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政府工作全流程、各环节依法规范高效运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既定目标任务。5年来,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处于全省全国前列,连年位居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优秀等次,在全国百城法治政府第三方评估中连年入列第一方阵,获评全国首批十个“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之一,荣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近日,该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还被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选入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为提升省会城市法治建设首位度效应,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创新破题,鸣响依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发令枪”。5年来,南京市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立法体制机制创新和行政决策法治化改革作为突破口、立足点,围绕环保、民生、城建等重点领域,出台了《长江岸线保护办法》《婴幼儿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及《市场化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多部政府立法及规章制度,均在相关领域内实现全国首创,树立了制度样本。南京市还通过不断创新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促进政府立法质效及规范性文件出台质量显著提升。5年来,共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26件,政府规章21件,建立了18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累计对120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合法性审查,形成了体系完善、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地方立法制度体系。

完善治理,传好依法履职和行政执法监督“接力棒”。5年来,南京市全力推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决策监督与权力制约监督。通过不断深化简政放权与行政审批改革,自2016年起,全市陆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77项,下放7项,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推进“三多四联”以及“3550”“864”改革工作。通过着力构建“五个一”审批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形成“南京标准”,并在全国率先启动“不见面审批”改革。截至目前,市级部门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比例已达95.11%,其中九成事项实现“全程不见面”,全市85个24小时自助办理点布局成网并投入运行。

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2016年以来,南京市持续推进“多证合一”“两证整合”“证照分离”改革,并通过全面推行电子化登记,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被列为全国首批“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城市。南京市还通过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增强依法执政的责任意识。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市级重点领域“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改革任务,建立了全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全面推行以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为核心的“1+3+X”制度体系。

民生筑底,多元化法治保障服务唱响“惠民曲”。5年来,南京市把为民服务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坐标准绳,推动法治工作一心为民、干在实处。在政务服务领域,除积极推进基层为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之外,不动产登记效率更是创下全国第一。通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体制机制,截至目前,全市已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500个,基层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全覆盖,各区法院、信访中心人民调解工作室普遍设立,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法治政府建设只有进行时。接下来,在总结法治政府建设5年来经验成果的基础上,南京市还将统筹推进、全面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从完善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立法制规质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各个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走深走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陶达伟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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