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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全力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2020-11-10

今年以来,宿迁市在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基础上,围绕“权责法定、职能科学、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清廉高效、守法诚信”目标,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全力争创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取得明显成效。

以培养法治素养为基础,不断提升法治主动性。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专家授课、在线学习等多形式学法活动,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将政府各项工作放在法律框架内推进,审慎用权、规范用权,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以规范决策行为为先导,不断提升法治科学性。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坚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听取意见制度,确保公众合理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法诉求得到充分体现;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起草重要文件中的积极作用,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提供保障;大力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决策失误。

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不断提升法治约束性。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于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投权,构建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实现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开展“一件事”审批服务,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以公正文明执法为重点,不断提升法治公平性。聚焦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下沉,10月底前所有乡镇完成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任务,年内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现行业领域全覆盖;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项制度,年内确保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约束相结合,综合运用容错纠错、信用约束等模式,让恶意违法寸步难行,让轻微违法有错能改、改而能进。

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提升法治支撑性。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程序,年内实现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到100%;推动行政复议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高标准办理,年内行政复议综合纠错率不低于50%;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社会矛盾依法及时得到化解,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到全省先进行列。

以维护群众权益为根本,提升法治服务性。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加大创新创优力度,切实发挥好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法律扶贫“百日攻坚”和“法援惠民生”专项行动,年内实现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严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快完善矛盾纠纷分级处置、分类化解工作体系,确保年内人民群众对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王 秀 程 遥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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