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
2020-11-07
本报讯 11月4日,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揭牌仪式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行,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为法庭揭牌。
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的设立是我省环境资源“9+1”审判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中管辖南京市、句容市的环境资源类刑事、行政、民事一审案件。截至目前,该法庭共审结环境资源诉讼案件200余件,其中公益诉讼8件,确定生态损害赔偿总金额4.7亿余元,依法审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督办的“4·10”重大污染环境专案,即“某水务公司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当天,玄武法院与钟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达成《合作框架协议》,共建紫金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后,玄武法院将在相关案件中依法判决将赔偿修复资金支付至基地适宜项目用于替代性修复;依法判令有关责任人到基地以补种树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依法判令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责任人在基地通过劳务代偿等方式对环境进行修复。 (顾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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