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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四篇文章”,书写美丽连云港新篇章

2020-10-26

连云港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做好“治理、转型、修复、长效”四篇文章,全力打造“美丽江苏”建设示范样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试点地区”,入选“十四五”全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试点城市。

“治理”: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连云港突出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努力补齐生态建设的短板弱项,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化工园区整治,出台“22个一律”等文件,该整治的坚决整治、该关停的彻底关停。截至目前,139家安全环保不达标化工企业关停退出。

聚焦群众关心关切领域,着力改善群众身边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整治畜禽养殖、餐饮油烟、噪声扰民、城乡生活垃圾等污染类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改善等工作,通过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实现点的突破,带动面上环境质量的整体提升。

水环境治理方面,全市累计建成污水管网约1400公里,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7.1%。按照“控源、截污、清淤、活水、绿岸、管理”12字方针,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建设“三水统筹”,真正实现“清水进城”“碧水绕城”“涝水出城”;大气环境监测方面,按照“治企、管车、控煤、降尘、禁烧、联防”12字方针,全面推进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控制、秸秆禁烧,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区所有镇街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全覆盖。

“转型”:

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经济发展方式问题;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我们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推动产业升级,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针对全市产业结构偏重、生产方式粗放的现状,自觉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加快推动产业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按照环保安全、工艺设备、投入产出、品质品牌“四个世界一流”标准,全力打造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工业,科学构建绿色产业结构和绿色生产方式。目前,累计关闭取缔“散乱污”企业723家。生产向高端发展。积极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和上市企业培育等“三大行动计划”。坚持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目前,全市非电行业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82万吨。严格控制项目准入门槛,严格限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落地,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修复”:

全力守护美丽连云港生态本底

连云港生态环境优美、山海风光兼备、文化底蕴深厚,拥有海洋、森林、湿地三大生态系统。我们坚持把生态修复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优先选项,着眼于“山水林田湖草”大系统,细心呵护城市“绿肺”,努力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黄海明珠”。

一方面,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建设从山到城、从城到海的绿色生态廊道,精心打造高品质、有特色的城市绿化景观。今年以来,成片造林6万亩,市区绿地8616公顷,林木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28.7%、41.9%。

另一方面,大力实施湿地林地保护、山体生态修复等工程,稳步推进临洪河口湿地保护性开发,筑牢连云港的生态屏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生态红线调整、蓝色海湾整治、废弃矿山治理等工作,先后荣获“中国十大幸福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赣榆区获评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开发区、徐圩新区先后入选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长效”:

扎实构建生态环保长效机制

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我们加强机制创新,完善制度配套,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划定生态红线。严格执行“优化提升、重点拓展、适度发展、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五类区域的空间开发要求,在全国率先开展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试点,全市陆域面积的近四分之一划定为生态红线区域。

坚持依法整治。制定出台《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等10多部地方性法规文件,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来支撑生态环境保护。2018年,制定出台《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率先构建起具有地方特色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体系。

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领导机制,全面推行“河长制”“湾长制”“断面长制”,实现流域环境质量和海域环境质量的同步改善。严格生态环境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有人管、有钱管、有制度管,重抓生态保护成为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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