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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政策执行力

Image 2020-10-20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继续聚焦乡村振兴,省市县都制定了乡村振兴规划,同时出台了一系列“三农”工作的政策文件,乡村振兴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由于体制机制原因,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政策执行不力的现象,最突出的就是存在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象。各级地方政府在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策时出现的执行不力,正成为当前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难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如何将改革蓝图变成现实时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政策执行力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成败,执行力就是政府行政的生命力。

增强政策制定的可行性。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增强政策执行力的基础。增强政策的科学性。政策目标过于理想化、政策措施脱离实际、政策之间相互冲突,那么,在实际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执行不力现象就成为必然。当前各地都在制定“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应与乡村振兴规划在目标、路径、举措等方面做好有机衔接。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各级政府出台的乡村振兴规划勾勒了乡村振兴的宏伟蓝图,需要出台具体的政策加以细化和落实。要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阶段性目标任务,细分量化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和实施细则,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落地见效。增强政策的连续性。政策制定要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增强政策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充分估计,增强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增强政策执行的协同性。乡村振兴战略是个综合性、长期性战略,尤其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落实好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制。要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度,对标中央抓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规划落实的总要求,强化县乡村党政一把手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主体责任。着力压实、压紧各县乡村主要负责人的目标责任、工作进度与实效,为乡村振兴规划的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部门之间常常由于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政策执行错位。涉农部门和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把乡村振兴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好部门之间的目标协同、组织协同、机制协同、信息协同,构建党委、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型机制。

增强政策执行的创造性。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地执行政策。创造性地执行政策是为了达到更好的政策效果,而不是钻政策的空子。因地制宜执行政策。在乡村振兴的目标与实现路径等方面,江苏与全国其他地方有所不同,江苏苏南、苏中、苏北也会有差异。如果基层政府执行政策时脱离实际“一刀切”,政策同样不会起到应有效果。在乡村振兴规划实施与执行过程中,既要按总体规划有力推进,又要突出重点,针对乡村的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的政府组织,其执行力强弱直接关系到各项政策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在执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开发等需要加大基层财政负担的政策时,一些欠发达乡镇由于财力有限,往往会选择性地执行政策。合理界定上下级政府之间的财权与事权,减轻乡镇政府负担,提升乡镇政府执行力,对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增强政策执行者的素质。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政策执行者的素质是决定政策执行成败的重要因素。提高政策执行力,需要造就一支素质过硬的“三农”工作队伍。当前农村基层干部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思想观念相对保守的现象,并成为政策理解偏差和执行不力的重要原因。为此,要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选调一批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充实到“三农”干部队伍,选拔优秀村支书进入大学深造,在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要破格提拔重用,培育造就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强化政策执行考评机制。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落实考核评估机制,切实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招。通过考评明确政策执行主攻方向。要紧盯乡村振兴指标体系实时情况,定期做好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特别是对进度相对滞后的指标要加强分析、督促推动,并根据上级最新要求,对指标体系相关目标进行动态优化和更新,形成更加科学务实的指标评价体系,为如期完成政策目标打好基础。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各地各部门推进落实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情况作为高质量发展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推动乡村振兴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作者为江苏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省中特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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