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印发大遗址利用导则 提升文物保护管理水平1
2020-08-27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促进大遗址合理利用,提升大遗址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国家文物局组织编制了《大遗址利用导则(试行)》,试行期两年。
《导则》指出,大遗址利用应遵循“坚持保护第一、注重文化导向、服务社会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确保文物本体及其环境安全,采取多种方式科学阐释文物价值,提升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协调文物保护、文化传承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环境提升的关系。
责任编辑:朱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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