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长江太湖应急响应降至Ⅲ级
2020-07-29
本报讯 根据省政府批准的《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综合分析研判当前汛情,省防指决定,7月28日20时起,将我省长江、太湖地区的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降至Ⅲ级。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防汛应急预案,继续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作。
(吴 琼)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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