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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南京探索新模式

2020-07-22

7月21日,在南京市秦淮区石榴新村,记者看到两三层的老旧楼房“并肩”而立,房屋外立面破损严重,脚下路面坑洼,头上管线交织。一米多宽的巷子里挂着“共商共建共治 建设美丽家园”大红横幅;几个小门面临时用作片区改造工作办公室,门上贴着各小组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码、负责范围。指着宣传栏里日期为2020年7月8日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第二轮意见征询已启动。

这是南京出台关于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后,步子最快的试点项目。

5月中旬,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相应的政策解读中写明,这一政策主要指导老城区中危破老旧居住类地段的改造工作,着力解决居住类地段改造中遇到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促进城市更新从传统征收拆迁模式向“留改拆”方式转变。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安居工程管理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8年正式启动棚户区改造,到2020年6月底,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完成762个项目、3370万平方米,惠及18万户群众,“棚户区改造一般有‘拆、改、整、留’方式,过去绝大部分是‘拆’。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可以理解为棚户区改造的升级版。一方面,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老城区几乎没有增量空间;另一方面,拆迁成本上涨,国务院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住建部也表示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棚改这件事办好。”

老城区中危破老旧的居住类地段,居民往往是低收入人群,各地段具体情况也不同,有的还涉及文物,开展因地制宜、多样化的更新,既降低改造成本,还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同步进行文物保护、优化城市整体形象。

为此,南京探索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对地段进行精细化甄别,结合建筑质量、风貌和需求目标,区分需要保护保留、改造和拆除、适应性再利用、可以新建的部分,通过维修整治、改建加建、拆除重建等“留、改、拆”模式,达到地段的有机更新。

为了稳妥推进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南京选择石榴新村片区等几个项目进行试点。石榴新村片区与新街口核心区的直线距离不足1公里,却呈现房屋破旧、配套缺失、安全隐患多的“城中村”模样。这个片区拟改造范围占地约1.6万平方米,有私房也有公房,被分为“可拆建”“市政及绿地”“文物保护”3个板块。

记者看到,宣传栏里的《实施方案(讨论稿)》写明,坚持“民主协商、依法依规”的原则,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让广大居民参与城市更新的全过程。房屋调查、居民意见征询、实施方案、签约搬迁、选房安置等情况,都进行公示。房屋面积确定原则、安置方式等居民最关心的情况,也都一一列明。

据悉,石榴新村第一轮意见征询中,超九成居民赞成改造。坐在家门口听收音机的李先生对记者说,他出生在石榴新村,60年下来已经住惯了,现在一家五口住着,小孙女在附近小学读书,他希望能够原地安置。居民夏女士告诉记者,选择什么安置方式到时候再看,如果搬走的人多,她也选搬走。

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介绍,城市更新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由实施主体与居民签订更新协议,自愿向管理部门申请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工作过程讲民主,设立两轮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环节,充分尊重民意,体现共建共治。

此外,探索多渠道、多样化安置补偿,以等价交换、超值付费为原则,提供等价置换、原地改善、异地改善、放弃房屋采用货币改善、公房置换、符合条件的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等方式,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与此同时,各部门从规划、土地、资金支持、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例如,考虑到更新项目普遍地块小、分布散、配套不足,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度放松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容量等管控;为解决原地安置需求,可享受老旧小区城市更新保障房(经济适用房等)土地政策进行立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在城市,不能一边是高楼大厦,一边是危破老旧住宅。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保障和房产部门受访者均表示,“城市更新”的提出,体现了政府理念的更新。广州已成立城市更新局,上海市城市更新中心今年7月13日揭牌。更新理念、创新思路,多用“绣花”功夫,无疑有利于补上民生短板。 本报记者 徐冠英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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