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 不断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编者按】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发表重要讲话,系统回顾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深刻阐释制定颁布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对推动民法典实施作出了科学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结合人大职责定位和工作实际,切实推动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省委常委会对推动民法典在江苏贯彻实施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人大以及省委常委会部署要求,7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民法典座谈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娄勤俭作出批示。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专家代表在会上发言。现将会议发言摘要刊登。
副省长 刘 旸: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各级政府和工作人员要把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更加自觉带头学习运用。既掌握看得见的“法条”,更深刻理解看不见的“法理”,充分领会饱含的人文理念、平等思想和法治意蕴,更加精准有效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推动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及时做好有关政策法规文件立、改、废工作,跟踪关注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立法、司法机关提出释法的意见建议,确保贯彻实施工作衔接顺畅。
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民法典划定的公权力行使边界,对照完善政府权责清单,明确政府行为界限,完善执法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活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发挥保障经济发展功能。用民法典明确规则、激发活力,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为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创造良好条件,更好地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
发挥促进社会治理作用。强化民法典的基础法律保障功能,推动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完善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法典普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帮助全体社会成员更好地理解、遵守、运用法律,使之成为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
省法院院长 夏道虎:
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人民法院担负的职责使命。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民法典既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制度优势和制度自信,也为人民法院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人民法院在民法典实施过程中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又担负着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一是从理念上把握核心要义。民法典通篇贯穿了一系列新理念新精神新原则,为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二是从体系上把握核心要义。民法典全面总结了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将相关民法规范编纂成综合性法典,为人民法院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法律权威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从新条文上把握核心要义。民法典实质性修改条文和新增条文近400条,这些新修订的条文是法官必须重点学习把握的核心内容之一。
扎实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各项准备工作。民法典颁布后,法院系统已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江苏法院专门制定了民法典培训方案,部署要求年底前完成全员轮训。切实做好旧法和新法衔接工作,主动配合最高法院做好司法政策文件清理及相关调研工作,确保民法典顺利实施、正确适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为民法典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省检察院检察长 刘 华:
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为保障民权、增进福祉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利于司法机关更加有效地维护人民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同时,它的颁布实施也为保证市场经济运行提供更加完备的规则体系,可以更有效地激发市场主体规范有序开展经济活动的动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供给。
深入学习好民法典的精髓要义。江苏省检察院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工作,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民法典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检委会、举办大讲堂等方式,组织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和广大检察人员开展专题学习。学习好民法典,不仅要掌握“法条”,更要领悟“法理”,深刻领悟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的内涵和实质。
在检察工作中落实好、运用好民法典各项规定。加强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司法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厘清刑民界限,为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保障。处理好公权与私权的关系,推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对公共利益的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运用好民法典关于公共利益保护的相关条款,进一步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的司法保护,落实好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衔接,努力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
省监委副主任 周广智:
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神实质。紧密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深入思考、领会精髓,深刻理解民法典作为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性法典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深刻理解编纂民法典集中体现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优势,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刻理解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进一步增强精准发现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能力。
强化对公权力的精准有效监督。推动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持续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根基;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努力把所有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都置于党组织和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
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行使监察权。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思维,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依法使用各项调查措施,确保各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合法规范;依法收集固定证据,确保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保障合法权利,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省司法厅厅长 柳玉祥:
着力在加强宣传教育上下功夫,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把民法典宣传纳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八五”普法规划的重中之重,以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等“十进”为抓手,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学法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推动广大群众真正成为民法典的宣传者、维护者、践行者。
着力在建设法治政府上下功夫,以民法典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把民法典实施融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强弱项、补短板”活动,推动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出台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公平竞争问题投诉举报和法律维权机制,加快构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三位一体”大监督格局,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着力在深化社会治理上下功夫,用民法典推动三治融合、构建法治社会。把民法典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法治蓝本”,发挥覆盖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用,服务民法典实施“最后一公里”。健全非诉讼纠纷化解平台,深入推进以“五大体系”为路径的法治社会建设,用民法典精神推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软法”体系完善,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范沁芳
发挥人才优势,做民法典宣传躬行者。组建专家宣讲团,打造课件资料库,组织“百名专家百场报告会”等活动,为群众学法提供智力服务。以定制化、菜单式宣讲满足不同受众法治需求,适应疫情防控新常态要求,推出云课堂、专家普法工作室等,线上线下结合增强宣讲针对性、实效性。
发挥组织优势,做民法典实施力行者。通过案例解析、执法司法评议等,引导会员加强研讨交流,促进执法司法能力提升,为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完善司法解释提供智力支撑。利用“法律专家诊所”“法律服务中心”等,为重点人群、困难群众、困难行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帮扶和法律服务。组织会员下沉一线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规范民事行为,解决民事纠纷,促进法典融入生活。
发挥专业优势,做民事法律制度发展先行者。深化理论研究,为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贡献江苏创见。建立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协同研究机制,开展法典实施实证调研,探索法典实施第三方评估,提出靶向性、开创性、实效性意见建议,为民法典发展和配套法律制度完善当好智囊“外脑”。通过对外民法理论实践交流,传播中国民法理念和制度创新,增强中国民事法律制度国际影响力。
省律师协会会长 薛济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江苏律师将深入学习领会民法典新理念新精神新原则,准确把握核心要义,聚焦解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激发社会经济活力。发挥职业和专业优势,促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指导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守护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参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法治运行各环节,担当社会责任。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诚信执业,与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机构协调联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力度,维护公平正义。
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执业为民宗旨。加强理论研究和实务研讨,为丰富民法理论体系、推动民法典完善发展贡献专业智慧。结合执业实践,通过以案释法说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法典宣传教育渗透力、感染力和覆盖面。
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社科院院长 夏锦文:
突出“民”字。贯彻实施民法典,要立足人民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程度增进民生福祉。
突出“法”字。推进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民事案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并强化对民事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积极创新方式方法,讲好民法典故事、传播民法典知识,引导全社会知晓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突出“典”字。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1260条,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贯彻实施民法典,要树立系统思维,加强统筹谋划,协调有序推进,充分发挥民法典的最大效用,真正把民法典的法典编纂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治国理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