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到2035年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2020-11-02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到2020年,我市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为领导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村民自治实践进一步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制度进一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

每年选拔5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及后备干部参加大专学历教育

《措施》提出,将坚持党建引领,发挥基层组织带动作用。乡镇党委书记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包村联户,村“两委”成员要入户走访,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乡村治理和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负责人,提高村“两委”交叉任职比例,提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中党员的比例。在全市范围内适时选派优秀年轻科级干部到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点乡镇挂职。鼓励退休的科级以上干部回出生地担任村党组织书记。落实村党组织5年任期规定,严厉打击干扰破坏村“两委”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建设,确保每个村至少有2名村级后备力量,有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全市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每年集中轮训1次。每年选拔50名左右村党组织书记及后备干部参加大专学历教育。推广“党建+颐养之家”养老服务模式,组织党员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新时代赣鄱先锋”等选树学活动。2020年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力争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3年基本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并培育一批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2025年经济强村比例力争达到25%以上。

探索“智慧村庄”平台全面公开村级事务

《措施》提出,将增强乡村自治能力,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建立统一的“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建优配强村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拓宽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渠道。创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协商格局。探索“智慧村庄”平台全面公开村级事务,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等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公开。

《措施》还提出,将培育乡风文明,推进德治凝聚精神力量。推进道德宣讲团等道德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敬老月”“雷锋日”等相关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培育优良家风、文明乡风、新乡贤文化,传承传播优良家风家训,并推出一批具有南昌特色的优秀乡贤、家风家规家训故事。广泛设立“身边好人榜”,落实开展“江西好人”推荐评选活动。结合南昌红色、绿色、古色等特色文化,打造红色文化游、乡村绿色休闲游等乡村特色文化旅游品牌。

到2022年实现乡村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体系全覆盖

《措施》提出,将依法治理乡村,夯实基层治理法制保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加快热线、网络、实体等平台全面融合的公共法律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到2022年实现乡村全覆盖。出台《南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村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逐步实现农村每户1名“法律明白人”。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建设“区块链+法治乡村”大数据平台,推进远程会见系统建设,实现“乡乡通”。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推进人民法庭“全面双达标”建设活动。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完善农村薄弱地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到2022年,实现农村地区全覆盖。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大力推行“一村一警(辅警)”机制,扎实开展智慧农村警务室建设。探索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模式。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机制。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公开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督与会计核算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镇村延伸

《措施》提出,将推行多方主体参与,努力实现共建共享共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2021年底前农村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不少于8%。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镇村延伸,整合各类资源,建设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确保2021年底前覆盖率不低于90%。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

《措施》提出,适当提高乡镇机关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提高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待遇水平。定期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选聘乡镇(街道、管理处)事业编制人员,从优秀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机关领导干部。确保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不低于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两倍,探索建立村干部报酬与村集体经济效益挂钩的激励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其他村“两委”干部办理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提升村民小组长报酬。对于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镇村干部,推荐为“新时代赣鄱先锋”,并优先提拔重用。

责任编辑:付丹丹
阅读
转发
点赞
评论
加载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