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资本市场成为国企混改“好帮手”4
2020-10-23
首先,要加快注册制改革试点,推动注册制在主板、并购重组环节的改革落地,大幅取消和简化行政审批,持续完善市场化机制;支持科创类国有企业依托注册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全面提高交易效率;在前期取消股份回购、收购报告书备案、要约收购豁免等行政区许可的基础上,持续优化审核机制,扩大分类审核领域,为便利国有企业并购整合,可择机考虑允许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并实行“一站式”审批。
其次,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在紧盯“高估值”并购之余,强化对“忽悠式”“跟风式”以及盲目跨界重组等行为的监管。对少数上市公司“玩概念、讲故事”,在明显不具备资产、人员、技术等转型条件下,盲目追求市场热点,大体量跨界并购等重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在推动疫情常态化审核、提升审核效率的同时,严把审核关,强化对国企上市和并购标的估值约束,坚决否决“高承诺、高估值、高商誉”并购。
再次,继续加大对市场乱象整治力度。既要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优化信息披露、执法检查、审核注册等监管机制,完善并购重组监管,更加突出规则的包容性、适应性;又要加强监管,加大对市场并购重组乱象整治力度。对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持续从严监管,严把审核关,遏制商誉增量。此外,要努力强化并购重组全链条监管,固化并购重组监管机制与工作办法,压实交易所、派出机构并购重组一线监管职责,为国企混改营造良好市场氛围。
责任编辑:李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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