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2
2020-10-13
特别是一些保险公司开展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有的偏离了保险本源和主业,有的以保险名义转移风险,有的与保险无关却败坏保险声誉,无序发展滋生乱象。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作出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立法规范互联网保险,首先必须提高相关法规执行力,严格经营和管理主体,严格持牌经营,严格惩戒和退出机制,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规范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实行线上与线下监管标准一致,根据互联网保险特性,对现有监管规则适当延伸和细化。特别是要强化市场退出管理,通过明确列出禁止性行为的方式,强化保险机构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市场退出管理,为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李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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