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2批次不合格食品 8款月饼在内(2)
2020-09-27
通告原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 第24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盐、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豆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大类食品903批次样品,检出酒类、糕点、肉制品、调味品等4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吉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宁夏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责任编辑:陈昕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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