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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组向桃花镇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2020-08-31

2020年8月26日上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桃花镇3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区委巡察组巡察桃花镇村(社区)党组织情况反馈会。区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桃花镇党委书记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胡建平出席反馈会,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主持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作了综合情况反馈。桃花镇党委书记作表态发言。

胡建平强调,桃花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好,对共性问题要在镇级层面拿出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既严格规范,又符合基层实际的办法。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推动主体责任毫不衰减向下传导,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本轮巡察整改。

胡建平指出,桃花镇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换届强化基层堡垒作用,以整改态度看政治站位,以整改落实看责任担当。要以夯实基层堡垒为本,提升组织力;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提升竞争力;以人民群众为中心,提升治理水平;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胡建平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组织堡垒作用、党员干部模范作用。要用好巡察成果,把巡察整改的压力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内生动力,把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桃花镇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第一、二、三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桃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8日至7月24日,区委三个巡察组对桃花镇所辖2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村集体“守摊子”现象突出;惠民政策执行不到位。二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三资”管理处置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三是基层组织力有所欠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

责任编辑:王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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