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破产审判工作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南昌中院多措并举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
创新破产审判工作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南昌中院多措并举缩短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
□ 本报记者 汤亚辉
破产审判作为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的司法制度,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抓手,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通过开展“创新破产审判工作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大大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
组织领导有力
工作任务明确
为破解破产审判困局,南昌中院于今年5月18日成立了“南昌中院破产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南昌破产审判的组织领导体系,让这次专项活动有了运转轴心。南昌中院在人员、物质保障、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实行倾斜优先措施。为方便破产案件的议事协调,南昌中院加强对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研究解决南昌破产审判过程中的重大、决策性问题,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6月17日,南昌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专项活动动员大会,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着重推进“执转破”工作、探索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推动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破产管理人监管机制、打造精品案例,开创南昌中院破产审判的新局面,开辟南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境界。
调研细致全面
专业建设有新意
为摸清本市商事(含破产)审判底数,着力消除制约工作发展因素,精准布置下一步任务,南昌中院民二庭于7月下旬开始,采取“每周两点”的调研模式,对全市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基本情况、审判力量配置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等进行调研。各基层法院均积极配合,在材料收集、问题查找、对策建议等环节做到数据详实准确、问题剖析深刻、工作计划具体可行。
在建设专业化破产审判队伍的问题上,南昌中院采取两步走的策略。第一步,先建立专业化的破产审判团队,集中审理应当由中院受理的破产案件及相关衍生诉讼案件。第二步,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模式,探索南昌市所有破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启动建立“南昌市破产审判庭”程序。目前,南昌中院已经向省高院提交了《关于成立南昌市破产审判庭的请示》,在集中管辖破产审判庭正式成立之前,要求各基层法院成立破产审判团队或合议庭处理破产案件。
机制创新解难题
“执转破”推进有力度
南昌中院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由法院主导破产程序进行,通过政府介入并发挥管理职能,统筹解决固定资产变现、职工分流安置、欠付税款减免等疑难复杂的综合性问题,最大限度地清理破产债权债务,保障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畅通破产案件的处理路径,南昌中院将“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作为一项今年工作的核心任务,目前已就“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向市政法委申请协调,草拟了《关于建立南昌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统一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此外,破产费用保障、破产管理人选任与监督等与破产案件顺利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也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
为推进“执转破”类破产案件、破产案件简易化审理工作,缩短破产案件受理、审理周期,南昌中院通过内部加强配合协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执转破”案件审理有序开展、衔接顺畅;同时努力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推动设立破产费用“资金池”,对“无产可破”案件提供资金支持;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创新,努力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等做法,提升工作成效。通过提高“执转破”的受理数量、加快审理进度,提高了破产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大大缩短了破产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