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9日起举办“消费促进月”活动
2020-09-04
我市9日起举办“消费促进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 万敏)9月3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促进消费持续升级,我市将于9月9日起举办“消费促进月”活动。
据了解,省商务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参加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要组织推荐商品服务优、信誉口碑好、活跃用户多、吸聚效应强、促销经验足的零售、餐饮、电商等各类企业,统一开展促销、引导、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省商务厅将同步举办活动启动仪式、赣菜“十大名菜”“十大名小吃”评选、2020年全民旅游消费节、家电消费节及丰富多彩的“赣品网上行”、电商消费促销节庆等系列活动。各地结合本地实际,举办各类具有当地特色的促消费活动,包括汽车家电等重点商品消费、品质家居消费、服饰精品消费、母婴产品消费、电子信息消费、绿色健康消费,外贸出口转内销、老字号展销、进口优品消费,农产品扶贫消费、地方名特优新消费、文创消费、“宅经济”“夜经济”消费等。
“ 金九银十”是我国传统的消费旺季。“我市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悉心策划、精心组织,吸引人气、带动消费。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发动企业参与,在带动消费大提升的同时,实实在在让利消费者,活动预计从9月9日延续到12月底。”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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