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所治理与平安创建中彰显省会担当
在场所治理与平安创建中彰显省会担当
戒毒场所是平安司法建设“纵向到底”全覆盖的载体、是属地平安建设“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的载体、是场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载体。南昌市强戒所在运用“三个载体”治理场所、创建平安上取得一定成效,2020年7月被表彰为江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连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责任单位。要在场所治理与平安创建中彰显省会担当,应把握一个概念、锚定两个目标、坚守三大原则、落实四项监督。
把握一个概念。戒毒场所治理是指在所党委领导下,组织整合全所各组成部门职能力量,实行平安办专门工作与场所其他工作的结合,所办统筹、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人参与、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融合政治、法治、德治、智治、自治等多种手段,实行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共建共享,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防控案件、事故、事件的发生,创建平安戒毒场所和平安挂点帮创村(社区)。
锚定两个目标。一是强化压实场所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工作责任,拟出计划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干警职工从上到下联防联控、群防群治零缺位,使场所的发案为零、事故为零、涉稳事件为零。二是真正建立起一个完整的反应迅速、管控得力、实战能力强的场所应急处突机制。场所平安办应努力在研判安全稳定(平安建设)形势上下功夫、在内部安全预测预警上下功夫、在防范治理上下功夫、在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治上下功夫、在统筹协调指挥上下功夫,构建以信息指挥中心为中枢、以禁(戒)毒法律法规为支撑、以人防物防技防自防心防为重点,反应迅速、管控得力、处置及时、治理有力的防控机制并不断创新。
坚守三大原则。一是政治引领和党委领导原则,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做到令出必行、令行禁止。在场所内部形成党委领导、行政负责的领导体制,对治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二是群防群治和共建共享原则,组织越来越多的所内外人员参与平安创建、群防群治,将平安创建的成果惠及场所、社会,真正使干警职工成为平安创建者和成果共享者。三是标本兼治和融合治理原则,既注重解决影响平安的现实问题,更注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治本安全观上下功夫,推进场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落实四项监督。一是强化履职履责约谈监督,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民警职工政纪安全。注重事前预防,监督关口前移,强化规范执勤意识。二是坚持日常执勤监督,确保管教人员安全。针对民警“四大现场”和“五个重点”执勤安全重点监督,对违规人员通报批评问责,聚焦“怕慢假庸散”,及时下发警风督查通报,正风肃纪。强化干警现场管理监督,突出重点人员、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物品管理。三是推进重点环节执法安全监督。结合安全竞赛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对管教人员开展问卷调查,进行离所前谈话,掌握民警执法情况;对奖惩、评估、审核等重点环节同步介入监督。四是聘请所外监督员对平安建设进行监督。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部中聘任监督员,到现场开展监督活动,形成所内监督与社会监督合力,努力取得“大事不出、小事不出、一点事也不出”的治理成效,不断推进平安场所建设跨上新台阶,充分彰显省会担当。
(作者系南昌市强戒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高级警长)
张 文